今年,郴州市相继发生“7·15”、“7·26”特大洪灾,造成人员伤亡惨重,财产损失巨大。全市受灾人口达459.97万人,因灾死亡394人,失踪97人,直接经济损失达71.96亿元。洪灾过后,市委、市政府紧急动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发扬抗洪抢险精神,积极开展灾民安置、生产恢复等灾后重建工作,全市呈现出经济稳步增长、社会大局稳定、人心安定团结的良好态势。2006年1—9月份,全市完成生产总值384亿元,同比增长10.2%。
一、强化责任,坚持上下齐心,多方联动
洪灾发生后,市委、市政府及时调整工作部署,把抗灾救灾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全面安排和部署灾民生活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重建目标。市委、市政府及时转发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工作的通知》,出台了《郴州市“7.15”洪灾抗灾救灾工作总体方案》、《关于抓紧做好灾后防病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救灾款物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将抗灾救灾工作细化为搞好灾民生活安置和救助、抢修基础设施、农业抗灾补损、工矿企业恢复生产、灾区卫生防疫等10个方面的具体工作任务,每项任务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目标,确保了抗灾救灾积极稳妥扎实推进。
2.实行层层负责,确保工作到位。我们为民生活救助和住房恢复重建作为抗灾救灾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组建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班子,建立健全救灾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落实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制和跟踪督查制,并层层签订了责任状。为确保灾后重建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永兴、资兴等地将灾后住房重建工作纳入单位和乡镇年度综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被否决的相关责任单位和领导的评先评优资格。市委、市政府牵头组织对各县(市、区)灾后重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责任落实等情况。
3.严肃纪律要求,确保政令畅通。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坚守工作岗位,严寒工作纪律,服从统一指挥,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对灾后重建工作中因领导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玩忽职守、作风不实、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依纪从严追究相关领导或工作人员的责任。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开通了救灾款物管理和使用监督举报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对救灾款物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投诉和举报,确保救灾款物及时足额发放到人到户。
二、精心组织,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救
面对洪灾带来的巨大损失,市委、市政府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救”的原则,科学决策,精心组织,积极开展灾后重建工作。

